见证与死神搏斗瞬间 直击郑州ICU十二时辰******
2022年12月中下旬以来,河南各医院陆续迎来新冠患者重症救治高峰。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郑超 魏浩 李彬 任倩倩 龚振 林辉 文 医院供图
连轴转抢救病人、满负荷运转、千方百计扩充重症床位……2022年12月中下旬以来,河南各医院陆续迎来新冠患者重症救治高峰。据省卫健委最新数据,全省二级以上医院ICU重症床位从13635张扩充到21771张。
医疗机构内其他科室医务人员在进行培训后,支援呼吸科、感染科、重症科,重症救治医护人员数从26134人增加到33171人。重症高峰已至,医护人员迎来“防重症”的关键时期。ICU,如同一道生死之门,见证着一个又一个医患人员迎难而上、与死神搏斗的瞬间。在ICU的十二时辰,有哪些揪心时刻?又有哪些值得记录的画面?
子时23:00-01:00
“医护轻伤不下火线,病床也是一分钟不停歇地连轴转。”
河南省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总护士长朱世超说,从2022年12月中下旬开始,原本已接近满负荷运转的河南省人民医院中心ICU迎来了病人高峰,每个病区的床位数迅速扩充,又增设ICU六病区,医护人员争分夺秒与死神赛跑,抢救患者的生命。
丑时01:00-03:00
凌晨2点多,河南省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内暗化环境,关闭不需要的灯光,而值班的医护仍不能停下忙碌的脚步,彻夜不眠守护患者健康。
寅时3:00-05:00
凌晨3点半,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急重症医学中心东院区ICU,一直在忙的医护人员才有空停下来歇一歇。
卯时05:00-07:00
清晨的阳光洒进病房,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ICU护士正在登记病人信息。该院从2022年12月初就迎来重症救治高峰,最多一天有15个病人入住,目前有69个患者在救治。
辰时07:00-09:00
8点,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急重症医学中心东院区ICU,当班护士在给一名新冠感染重症患者喂饭。最近河南省中医院收治的病人,基本都是新冠感染的重症和危重症病人,70岁以上的占80%以上,大部分合并有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肾功能不全等基础病。
近期每天新入科4—6个病人,在院病人数24—29人,河南省中医院核定床位数24张,2022年12月上旬刚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那段时间,每天新收治病患数量在10人左右。
巳时09:00-11:00
在郑州市中心医院ICU,6名医务人员齐力帮助俯卧位患者通气。
河南省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二病区护士王鲁在值夜班时,还收到一名94岁高龄的老奶奶赠予的诗词。这位老奶奶转出ICU的当天,再次赋诗一首向主管医生朱宁、病区护士长夏明以及全体医护人员表达感激之情——“行走如飞,来去匆匆。救死扶伤,大道通行。老树枯枝,借力更新。人才济济,祝我脱困。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活着出去,设宴酬宾。”
郑州市心血管病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综合重症监护室的医生,正在对患者进行床旁超声检查。临床医师通过该项检查快速、及时地监测病人病情的发展,进而指导患者的诊断和治疗。
10点,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SICU主任孟鹏飞、护士长陈亚君及相关人员正在查房,针对每一名患者的病情,专家们都充分讨论,并制定精准的治疗方案。
午时11:00-13:00
河南省胸科医院呼吸病医院呼吸重症监护病房(RICU)主治医师庞晓倩,怀孕9个月了,仍然坚持在一线。
中午,她匆匆吃了碗泡面,又投入到新冠感染患者的救治中。河南省胸科医院呼吸病医院呼吸重症监护病房(RICU),另一位医生正准备吃个泡面凑合一下,结果突发抢救,紧急开展工作,没顾上吃泡面。
护士们忙碌地为患者吸痰、翻身、导尿以及配合各项抢救……
自2022年10月以来,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全体医护人员紧绷一根弦,时刻冲锋在一线。尤其是面对新冠感染患者的重症监护治疗,医护人员克服人员紧缺、各项任务繁重等困难,不分昼夜用实际行动守护患者生命健康。
11点多,郑州颐和医院ICU,护士为患者刮胡子。
未时13:00-15:00
郑州市中心医院ICU医生连续工作6个小时,忘记及时订饭,同事把自己的午饭给她分了点。
28岁的郑州仁济医院ICU护士张逸民,怀孕8个月仍在坚守。
申时15:00-17:00
“爸,每天早上护士都有给我们说您的恢复情况,也看到给您录的视频啦!您要加油啊!”
1月9日下午,河南省肿瘤医院重症医学科主管护师杜瑞云帮助患者通过手机视频和亲属“见面”。
在工作高饱和状态下,医护人员对患者无微不至的照护仍丝毫未减,每天都会为患者修剪指甲,为病情条件允许的患者洗头、刮胡子、修剪头发等。
“即使再忙,我们也尽量把人文关怀、护理细节做到极致,让患者在住院期间留下温暖的回忆。”河南省肿瘤医院重症医学科护士长尚晓辉说。
酉时17:00-15:00
18时,河南省中医院ICU,一名新冠感染重症老人大便干结,出现了腹痛腹胀的症状,护士正在用手帮助老人排便。
戌时19:00-21:00
郑州仁济医院ICU护士王卫红,连续工作20多个小时,因为常错过饭点,加上劳累,突发胃疼,不得不临时输液治疗。
亥时21:00-23:00
在黄河科技学院附属医院ICU,护士正在为新冠患者进行俯卧位通气和叩背排痰治疗。
深夜,ICU的患者已沉沉睡去,黄河科技学院附属医院ICU病区内的护士,正在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和生命体征变化,并实时记录护理特护单。
感谢河南省胸科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黄河科技学院附属医院、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河南省中医院、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郑州仁济医院、郑州颐和医院为本次采访提供的宝贵素材。为了生命坚守ICU的每一个你,都值得拥有最热烈的赞美!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阅读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